近日,网传一张疑似一名男子公开举报“妻子被副检察长上司带去参加酒局”的朋友圈截图引发关注。6月12日,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。
近日,一张“实名举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等人聚餐,并致一人酒醉”的朋友圈截图引发网民关注。经查,2023年6月2日18时许,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、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 (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),于20时许结束。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,于20时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,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。
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,造成不良影响,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,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、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。
此前报道:
近日,网传一张疑似一名男子公开举报“妻子被副检察长上司带去参加酒局”的朋友圈截图引发关注。
图片中,一名女子疑似醉酒趴在沙发上。截图显示,朋友圈发布者姓余,他称自己实名举报“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”,称潘某某和“几个柯桥公安”一起带着他的妻子赴饭局,饭局中把他的妻子“灌得烂醉如泥,不省人事。”
记者查询发现,柯桥区位于浙江绍兴市。在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,该检察院领导介绍页面中,确有一位副检察长姓潘,与网传截图中的姓名相同。记者联系了柯桥区纪委,一位工作人员表示,“据我了解,好像还在调查中。”让记者要了解具体情况联系当地区委宣传部。6月12日上午,记者多次拨打柯桥区委宣传部电话均无人接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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